中共东城区委组织部
关于周彤等二十一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组干通〔2013〕18号
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工委、党组),各区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2013年3月20日十一届东城区委常委会第30次会议研究,决定:
周彤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免去其朝阳门街道工委书记职务;
赵小平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
高丽萍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张恩东同志任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陈大鹏同志任朝阳门街道工委书记,免去其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高虹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连秉坤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彭积冬同志任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主任职务;
辛光跃同志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毕玉珠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调研员,免去其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职务;
刘颖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副调研员;
石建军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马春艳同志任北新桥街道工委委员;
胡秉义同志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金保和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副处职)职务;
姚志刚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副处职),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副处职)职务;
焦利亭同志任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钦双同志任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彦同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谢申同志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波同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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