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卫国等二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组干通〔2012〕31号
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工委、党组),各区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2012年6月20日十一届东城区委常委会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韩卫国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赵鹏锦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张恩东同志任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交道口街道工委副书记职务;
曹兴成同志任区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委巡视一组组长职务;
郭立峰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书记职务;
徐金孝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职务;
李光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其永定门外街道工委副书记职务;
刘培勇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陈国安同志任区档案局(馆)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委巡视二组组长职务;
王树栋同志任区纪委正处级纪检员;
李皖燕同志任区委巡视一组组长、安定门街道工委调研员,免去其安定门街道工委副书记职务;
赵志平同志任区委巡视二组组长、天坛街道工委调研员,免去其天坛街道工委副书记职务;
王昕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职务;
张军同志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
赵连海同志任区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处职);
刘耕福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兼)职务;
李秀敏同志任北新桥街道工委副调研员,免去其北新桥街道工委委员、总工会主席职务;
徐丰同志任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志平同志任区环境卫生服务二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程维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胡冠华同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陈孝康同志区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马天博同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勇泉同志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纪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城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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