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信息】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揭榜挂帅”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3-04-12 09:35    来源:东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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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现就东城区组织开展创新模式“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要求,全市创新模式“揭榜挂帅”工作由各区民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东城区实现街道级创新模式全覆盖。通过面向社会招募遴选一批有实力、有经验、有意愿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作为运营主体,承接开展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形成以事业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事业、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单位。揭榜单位原则上为独立单位或团队(团队不超过3家法人主体),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资信良好。若多家单位联合揭榜,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揭榜攻关。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满足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等要求,解决方案应重点围绕街道常住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刚性需求,提供覆盖“床、护、助、餐、医、康”一体化的居家照护综合解决方案。同时,综合考虑投入成本和实现难度,确保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品质有保障、价格可接受、运营可持续、经验可复制。

(三)揭榜规则。揭榜团队要取得创新模式服务场地所在街道的同意;揭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工作中要按照国家关于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构建数据安全屏障,确保个人隐私安全。

三、工作任务

揭榜单位需根据街道的养老服务需求,复合利用服务场地的空间资源,运用科技化手段,在项目运营1年内,完成以下基础工作:

(一)利用服务场地,实现服务供给全覆盖全响应

在实施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服务场地,实现三大线下平台功能:

1.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围绕街道辖区内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特别是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需求,制定包含生活照护、助医、供餐、康复、培训指导、心理指导等多种服务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各项服务价格,实现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提升区域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2.指挥调度平台。将相关养老服务资源进行对接联动,深度参与,充分融合,可依托自有信息系统,或作为运营服务商免费加入市级指定信息系统的方式,及时响应、调度,进行服务评价。

3.服务体验展示平台。通过设置中医理疗按摩、慢病管理、认知症专区、适老化改造等展示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的体验服务。

(二)运用系统平台,实现服务对接精准化精细化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项目需搭建或使用信息化系统平台,汇集各方需求与各类资源,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助力实施分层助老,搭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综合为老服务运作工具、运转渠道和运行机制。信息化系统平台应包含以下功能作用:

1.为区域内所有老人提供门类齐全、方便快捷的服务。结合试点区域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老年人实际需求,通过与街道内外部合作商户签约、服务转介、公共服务资源合作等方式,拾遗补缺,实现需求全覆盖,让老人方便、快捷获取高品质的为老服务。

2.为区域内各类服务供给者提供平台和渠道。信息化平台需集合多种功能模块,为合作商提供推广产品、展示服务的平台,兼具质控管理、服务过程监管功能,可对服务过程中的异常数据进行识别与挖掘。同时,平台需具有较好的可拓展性,留有外部系统对接接口,可实现与其他服务平台和政府监管系统的对接,有效拓展平台功能,满足政府部门监管要求。

3.汇聚需求信息,降低商品服务流通中间成本。该平台需持续开发服务需求动态采集工具,建立老人需求动态数据库。搭建“供需”桥梁,降低合作商成本,提升合作商的利润空间,也为老人提供更实惠、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和服务。

(三)建设人才团队,实现服务质量专业化品质化

1.打造一支高素质养老服务“管家”队伍。通过养老管家实行网格化运营管理,根据情况每2-5个社区配备1名养老管家(首席养老管家),全面对接老人需求,做好老年人日常健康监测、需求更新、资源匹配等工作,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者提供“全天候”响应(24小时)养老服务。

2.打造一支高水准护理员队伍。通过护理员为老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根据老人身体状况,量身定制居家照护服务。24小时居家护理员根据老人数量确定,原则上每名老人配备1名护理员;非24小时照护服务,根据护理小时数确定,每2-3名老人配备1名护理员。

3.打造一支高效率运营队伍。对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运营团队全面负责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及汇报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落地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四、组织实施

(一)报送材料。每个街道至少确定一个创新模式服务场地和运营主体。创新模式运营主体为揭榜单位,签订《承诺书》(附件1),填报《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申报表》(附件2)和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揭榜挂帅”申报方案(附件3),并由揭榜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街道。

(二)街道初审。各街道对揭榜单位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带章扫描版和电子版通过政务网发区民政局。

(三)区级评审。东城区民政局将就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论证,根据任务指标先进性、技术路线成熟度、应用方案完备性、团队综合能力等择优确定揭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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