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东城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

日期:2022-07-01 17: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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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名称: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

2.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

3.范围、对象、标准:

(1)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给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补贴其晚年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支出。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高龄老年人津贴。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老年人高龄津贴: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4.补贴方式: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的账户。

其中用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作为发放账户的老年人,其80—89周岁年龄段的高龄津贴按原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方式和渠道执行,护理补贴不得提现。

5.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

6.补贴申请办理流程:老年人补贴津贴申请办理流程

7.办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8.办理时限:审定合格后,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10日左右发放当月补贴津贴)。

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早9:00至晚17:00

10.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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