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五年,也是启动实施《东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1年-2030年)》,发展壮大财政经济实力,夯实“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发展基础的关键五年。《北京市东城区“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规划》着眼于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北京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形势和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的新任务,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东城区财政改革发展的基础条件,确定了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推动东城区“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的纲要性文件。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东城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东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1年-2030年)》和《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东城区财政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理财思路,努力推进财政改革,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
2006年以来,区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培育和做大了财税基础。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了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组收工作机制,研究提出了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圆满完成了“保增长”任务。财政收支规模稳步增长,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2010年,全区财政收入由54.79亿元增加102.79亿元,累计完成财政收入404.9亿元,年均增长15.9%,为“十五”期间的2倍;2006-2010年,全区财政支出由60.24亿元增加到115.59亿元,累计完成财政支出447.37亿元,年均增长16.2%。
(二)财政服务保障能力获得新提高
五年来,通过统筹各类财政资源,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有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初步建立和实施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体系,促进了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统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努力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支持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并大力支持了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二是大力加强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文化强区战略,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了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了图书馆、文化馆改造。以筹办奥运会为契机推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工作,改善了体育场馆和健身设施。三是支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有针对性地强化资金监管措施。五年来全面支持了古都风貌保护、危旧房改造、前门地区修缮整治、东北二环周边环境建设、城中村整治、地铁6、8号线站口拆迁、煤改电等工程建设。四是支持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依法保障了政法部门履职需要,支持完善了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五是认真做好奥运、国庆、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和区划调整等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服务保障,顺利完成了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援建资金筹集拨付任务,有力保障了处置甲型H1N1流感防治等公共突发事件的资金需要,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应急反应体系,财政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三)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及时调整财政支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驻区各类企业纾难解困,帮助企业渡过时艰,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二是有效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功能区布局。大力支持主导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低碳、现代中医药、体育、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推动王府井现代化商业中心区、东二环交通商务区、雍和科技园区、前门文化产业聚集区、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南中轴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大力促进了南锣鼓巷、南新仓等特色街区发展。三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支持科技事业和自主创新产业快速发展,落实了一批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项目。四是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健全了“一企一议”、重点企业奖励等相关制度,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支持引导作用,促进了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经过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搭建起了财政资金闭环管理机制框架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框架,“数字化理财机制”初步建立,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一是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向上积极争取有利于本区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财力保障机制。二是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出台了《东城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完善了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基础资料数据库指标体系和部门预算滚动项目库。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 2010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75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2.62亿元,增长39%。三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逐步规范。出台《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对152个项目、5.23亿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考评。四是加强重大投资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竣工决算审查,控制投资成本,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投资评审。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推动实施数据库动态管理,规范资产配置标准,全面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集中公开处置及电子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制度。六是“金财工程”建设与运用取得重要进展。开发了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系统,推动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建设网络通讯平台,确保全区财政财务工作有序运行。
(五)财政管理展现新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区划调整后,及时做好衔接工作,整合部门预算编审、工资统发、基础资料数据库等系统数据资源,加大财政财务管理力度,重新梳理和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及关键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层次推进了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创先争优”和“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教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财政干部队伍科学发展能力获得提高。
三是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努力构建“透明财政”。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依法理财,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组织开展了奥运资产处置专项检查、街道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假发票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各类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强化整改落实,促进了资金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二、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向世界城市行列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东城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打造“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全面推进“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区财政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将实现由中等发达阶段向发达阶段的迈进,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首都圈”及环渤海地区一体化发展、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定位,为东城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东城区财政运行提供了积极的发展环境,为财政实力的壮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东城经济社会发展明确新方向
东城区承载着首都重要的政治功能,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区委区政府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提出了建设“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的总体定位;明确了“两新四化”总体发展战略、“一轴两带五区”的整体空间布局和“二四三”的高端产业发展方向。这些作为东城区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总纲领,为财政经济的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东城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新空间
行政区划调整后,随着《促进南城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不仅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发展空间的制约,更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合理配置地区经济、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区划调整为财政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统筹财力保重点、办大事,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为有效地使用财政资源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四)东城财政管理水平踏上新起点
随着现代财政管理理念逐步树立,东城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的协调配合能力不断增强,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不断丰富。“十一五”期间东城区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为“十二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和工作基础。
三、面临挑战
(一)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面临挑战
近中期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就东城区而言,总部经济是重要的支撑力量,生产性服务业是重要的主导产业,外资、外向型企业是重要的税源基础,但这些经济体易受国内外宏观形势波动影响。同时,已有主导产业的整体规模和效益仍待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还需培育,东城区经济增长的速度将有所放缓,财政收入要在多年较高增幅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难度较大。
(二)新区发展对财政服务保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推进“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建设,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提出了更高的资金需求。把东城建设成为文化魅力彰显、经济高端集约、城市运行有序、人民富裕安康的国际化中心城区的目标,对新区公共服务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的要求更高,同时对财政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犹为重要。
(三)区域空间狭小,制约全区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东城区仍是北京市16个区县中面积较小的区,东城区发展的区域空间狭小、可利用土地不足等空间资源约束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区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财税政策调整和体制变化带来不确定影响
“十二五”期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税体制改革等不可预期因素将会给东城区税源结构、税收收入和财权事权带来不确定影响。
第二部分 发展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紧密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贯彻实施“两新四化”发展战略,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努力保持区域财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指导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统筹优化原则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财务监管,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确保区委、区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
(三)科学精细原则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绩效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理财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使用效益。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加强财源建设,保持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加强民生投入,保持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强自身建设,保持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的可持续性。
三、主要目标
(一)壮大财政实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增长指标相适应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区级财政收入预计年均增长9%。
(二)优化财政政策框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功能区、特色街区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促进提升东城高端和新兴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快速发展。完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落实消费促进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扩大内需。
(三)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统筹财力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深入贯彻文化强区战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财政投入增长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率。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促进将文化体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促进就业财政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资金需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生活品质。
(四)巩固和深化财政改革成果,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效益化管理
深入落实调整后的市与首都功能核心区财政管理体制,积极争取有利于东城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区街间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实现全区协调快速发展。加强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加强财政监督力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坚持做好财政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加强基层建设。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财政部门在预防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着力加强财政财务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全面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强化业务工作能力,完善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使用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协作型财政干部队伍,为提升全区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部分 重点任务
一、增强财政实力,促进区域财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吸引大型国企、跨国公司、民营企业总部入驻,协调总部企业建立符合地方税收利益框架的经营治理结构,探索发展空间不足条件下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模式。二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高端化、低碳化、集约化”发展,支持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总量和效益的提高。三是鼓励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基础工作的优势,拓展税源建设工作范围,出台鼓励引导政策,培育亿元楼宇,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的有效载体。四是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五是落实消费促进政策,支持引导居民消费,促进扩大内需。
(二)努力推进功能区和特色街区建设,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特色
一是紧密围绕新东城区的功能定位,大力支持“一轴两带五区”建设,促进金宝街、银街、南锣鼓巷、南新仓、五道营、鲜鱼口等特色街区脱颖而出,提升特色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区域经济的吸纳力。二是积极支持商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低碳服务业和体育产业等区域特色新兴产业,促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努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支持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坚持“扶特、扶优、扶强”原则,激发企业发展活动,优化自主创新环境,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推进经济国际化发展。
(三)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形成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的良性循环
一是深化综合经济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财政收入监测工作,对收入形势进行动态监控和深度分析,深入研究影响财政收入的经济和政策等因素,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与经济动向对区财政收入的影响。二是完善组收管理和收入预警机制。坚持财政收入任务目标责任机制管理,加强与税务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完善数据共享、信息交换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稽查、清欠的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
努力扩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将所有区级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严格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办法,创新集中收缴模式,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入库。与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推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实现税款等收入电子缴、退库和相关数据及时反馈,提升征管水平,加强财政收入收缴动态监控。深入发掘影响非税收入变动的经济、政策和征管因素,探索建立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指标体系,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分析和预测工作。
(五)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
一是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直接显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的动态监控,探索建立政府隐性债务披露和报告机制。二是加强政府性融资风险防控,制定并完善配套的风险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借、用、还管理机制,保证资金安全。三是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的乘数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建设与发展,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二、围绕建设“首都文化中心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深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一是按照“保护风貌、改善民生、疏解人口、发展产业”四位一体的要求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原则,通过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和积极争取市级专项资金,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财力支持。二是支持打造“历史文化传承发展轴”,支持推进钟鼓楼地区、前门地区的传统风貌恢复和玉河、三里河等水系景观修复。三是支持推进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的修缮整治,对孔庙、国子监等历史遗产进行文化功能复兴。三是积极支持发展符合历史风貌保护要求的创意设计、高档会所等新经济模式。
(二)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一是贯彻实施文化强区战略,促进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文化版权、传媒等特色文化资源与产业经济的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创意之城”、“旅游休闲之城”。二是设立老字号专项扶持资金,推动国有老字号企业股份制改革,引导其进一步向王府井大街、前门大街等区域聚集,促进特色商业与文化旅游互动发展。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发挥区域戏剧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资源市场化配置和利用,培育具有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文化要素市场。四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单位文化活动场所向社会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文体活动空间,努力实现“一刻钟文化圈”目标,推进首都戏剧文化城建设,支持各类公益文化演出活动,发展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积极发展科技事业
一是围绕“数字东城”行动计划,促进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二是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雍和园建设,推动建立较为完善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为东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三是支持建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四是促进创新型科普社区建设,提高群众科学素质。
(四)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一是推进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建设,发挥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作用,促进加快体育产业化步伐。二是加大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提升竞技体育实力,为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整合群众体育活动资源,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五)支持发展人才事业
根据《东城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2011—2030年)》,建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培养、培训重点项目的高端人才,引进行业内的领军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三、围绕建设“世界城市窗口区”,有力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保障功能区、特色街区建设以及重点区域改造升级等工程资金需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二是有力保障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胡同整治、市政管网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三是大力支持和保障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人口疏解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促进绿色低碳城区建设
一是围绕“绿色东城”行动计划,落实好《东城区关于培育低碳产业的鼓励措施》,设立低碳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的经济结构,积极推广政府绿色采购。二是制定并完善有利于发展绿色经济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筹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发展。三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绿化景观和环境质量。
(三)支持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一是支持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促进构建新型城市综合管理模式,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和长效机制。二是支持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的领域和内容,促进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的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三是支持加强城市维护环境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及减量化管理,支持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完成玉河和景泰城市休闲公园等绿化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立体绿化。
(四)健全维护区域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是保障政权建设和政法机关履职资金需求,完善基层维稳经费保障机制,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健全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三是支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推进“平安东城”建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均衡化”、“优质化”的民生保障机制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二是稳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三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四是支持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工程,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五是建立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
(二)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一是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推进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诊治水平。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促进医疗设施改善和医疗资源均衡化配置。三是支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有效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完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二是健全社会救助财政保障工作机制,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三是落实社会福利政策,促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推动建立集中照顾服务与社区居家服务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四是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调整优化残保金支出结构,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四)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财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完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采取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激励补助、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等措施,发挥好财政资金鼓励中小企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促进就业的引导作用。
(五)稳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的力度,落实各项住房保障政策,支持推进住房保障“扩面提标”工作,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二是保障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和人口疏解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市级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监管。四是支持安居房建设,加强后期管理。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落实市与首都核心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落实市与首都核心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理清市与区事权范围,强化本级政府的公共支出责任,有效发挥首都核心功能区功能。二是对于已经明确下划到区的事项,在自身的财力范围内,统筹安排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统筹资金和本级政府统筹发展能力。三是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配合重点功能区整合和行政区划调整,完善相关体制。
(二)理顺区街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系统在全区财政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街道收入范围,鼓励和支持街道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服务力度的基础上,促进辖区原有税源的稳定和新税源的开发引进。二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区街财政的支出范围,加大对街道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和谐社区建设,促进街道均衡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的财力保障机制,调整街道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起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财务管理机制。四是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强化预算、资金和资产管理和监督,着力整合街道资源,提高街道财政理财水平。
(三)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是根据区情实际,制定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等办法,合理界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关系和职责,将东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并将公共预算中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逐步转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建立起完善、独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二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国有资本运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细化报送人代会审议的政府预算报表,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的范围,按全市统一要求将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打造透明政府。二是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三是完善预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四是建立健全预算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预算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六、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效益化管理
(一)建立完善新区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实现新区成立后财政财务管理上的平稳对接,促进南北各项工作全面融合。建立健全新区财政预算和资金、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力度,确保预算管理不混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债权债务不悬空、在建项目不受损、财务管理不缺位。二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系统”的原则,组织开展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新区事业发展和重点工作推进的连续性。三是规范新区财政预算、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继续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与市财政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利于新区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政策环境。
(二)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大对各类预算的统筹力度,通过预算编制形成资金合力,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二是科学制定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地位,规范财务会计、健全项目库管理,提升预算单位理财用财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选取涉及民生、城市管理等公众关注度高及资金量大的项目,实行项目事前审核评估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认真做好财政收入预测,结合财力水平,统筹把握重点事项和重点工程的安排和时间进度。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部门预算与区委区政府发展目标计划衔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体系,严格预算约束。
(三)深化国库制度改革
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奠定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完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机制,将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改革范围。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建立现金支付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建立税收收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会计制度研究,逐步开展政府会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东城政府会计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库现金运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国库现金运作规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操作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对支持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等产业的政策功能作用,单独编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预算。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政府采购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全程、无缝隙衔接。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预算,做好资产的调剂,完善资产处置审批和处置资产进场交易流程,将资产收益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范围。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的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完善产权管理制度。扩大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范围,探讨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
(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在明确绩效评价目标定位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对象、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和其他配套措施,重点完善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利用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为绩效预算奠定基础。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完善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创建绩效评价指标库和人才专家库。增强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部门、审计及社会公众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共同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一是建立健全覆盖财政收支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明确专职监督与日常监督职责,建立起财政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财政内部专职监督与业务管理科室日常监督之间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财政“大监督”格局。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的收支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监督内容和范围,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三是继续坚持严格执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和信息披露力度。
(八)认真贯彻会计领域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会计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积极开展适应市场经济和区域发展的会计业务培训,加强会计专业资格管理,努力提高全区财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会计学会作用,做好对会计人员的服务工作。
(九)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的技术水平
不断完善“金财工程”计算机软硬件平台、网络通讯平台和数据库平台,不断推动财政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业务系统的应用力度、财政数据的分析预测力度和财政工作的科学决策力度,有效支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新系统上线实施和现有系统向应用支撑平台改造工作。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全面保障财政业务系统的有序运转和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
七、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加强科学政治理论学习
不断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武装财政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财政理论的学习研究,不断增强科学、依法理财能力。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强化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和表率作用,积极建设“学习型”领导集体。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财政事业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推进学习型领导集体建设。
(三)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执行力建设,着力引导中层干部和党员干部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营造财政干部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干部职工个人学习电子档案库,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重视和加强财政文化建设
积极构建和谐机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为民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使全体财政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树立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发挥党政工团妇的整体合力,积极组织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健全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外部监督和内部纪检监察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筑牢财政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着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益和行政管理效能,确保区委、区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
科学安排财政预算。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好年度财政预算,统筹资金投向,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工作和任务的资金需求。
严格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严格预算硬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运作程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区财政财务干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健全全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指导,有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三、抓好任务落实
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同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国家和市相关政策信息,积极争取国家和市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东城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力落实。
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目标,做好规划任务分解,明确科室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把握实施进度。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重点和节奏,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确保规划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四、做好规划衔接
切实贯彻《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发展方向和总体要求,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配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规划实施调整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东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按有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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