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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日期: 2022-10-0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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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现场申请: 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账户。

  2、审核

  各街道(乡镇)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或现场确认申请材料后将信息归集至综合管理平台的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系统;原则上于接收当日转街道(乡镇)负责民政业务的科室,由其进行初审后从系统转报区民政局。

  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并通过街道(乡镇)受理申请窗口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时限,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

  3、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

  发放标准: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以上两项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4、复核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复核采取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至少每季度一次;或者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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