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险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城区园林绿化局使用电动机械设备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园林管理科负责调查了解情况,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机械使用现状
(一)道路移动机械
我局共有洒水车11辆、货车16辆,共计27辆汽油车辆,均为国五、国六标准。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
我局现有割灌机、剪草机、绿篱机、梳草机、起草机、打孔机、油锯、高枝油锯、打药机、扫雪机、除雪机、鼓风机、水泵、发电机共14种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常使用共计404台;割灌机、绿篱机、剪草机、三轮打药车、高枝绿篱机、高枝锯、电锯、吸尘车、扫洗车、喷雾器、升降平台13种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常使用共计653台。
二、开展工作情况
我局积极与东城区财政局沟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要求,主动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东城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协助,我局开展园林作业机械设备淘汰更新工作,自2019年至2022年东城区财政筹集资金2,823.48万元用于园林作业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及生产作业专用车辆更新购置工作,切实保障东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质量与效果。
(一)电动水车采购工作
2022年东城区开展电动水车采购项目,将现有的燃油水车更换为纯电动水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提升我区空气质量。该项目由东城区环卫中心牵头,计划为我局采购8辆电动水车,分别为:福田牌18吨水车2辆,型号BJ5184GQXEV-H2,中联牌12吨水车6辆,型号ZBH5122GQXSHBEV。目前采购流程接近尾声,8辆电动水车于5月26日交付我局。计划这8辆电动水车在到货后交由区绿化队使用,分配绿化一队1辆福田牌18吨水车、3辆中联牌12吨水车;绿化二队1辆福田牌18吨水车、3辆中联牌12吨水车。待区环卫中心固定资产划拨完成后,再进行绿化一、二队固定资产划拨。
(二)园林作业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
2021年,我局根据市区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为保障核心区空气质量达标,从源头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开展园林作业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将现有的燃油、燃气机械,更换为纯电动机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2021年9月30日我局收到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拨付专项资金600.127万元,用于淘汰更新园林作业用机械设备项目,拟购入电动割灌机、绿篱机、剪草机、电锯等设备共计682台。经2021年东城区园林绿化局第19次局长办公会、第2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12月4日签订招标代理合同。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东城区园林绿化局淘汰更新园林作业用机械设备(招标编号ZRDX-BJGP-202112007)进行公开招,2022年1月26日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金额为597.48万元。2022年2月24日签订采购合同。目前采购设备全部交付完成,共新增电动机械设备682台,其中43台无偿供天坛公园使用,余下639台发放给系统各单位,已投入到日常养护作业中使用。
(三)日常扬尘污染管控工作
做好园林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前期招标或合同签订中,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从源头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前建立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要求,严禁租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老旧柴油设备及运输机械,施工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及运输机械需满足环保部门制定的尾气排放达标要求。同时对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铺装,加强公园、绿地日常保洁水平,沙尘等特殊天气条件下及时响应,按照应对预案强化保洁。
三、下一步计划
结合所做工作,我局今年新增8台电动水车、639台电动作业设备,并对燃油、燃气机械进行替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摸清园林作业机械设备基本情况,梳理台账并严格分类管理,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降低财政成本等方面,探索现有燃油、燃气机械更换为纯电动机械的方式方法;同时提升道路养护作业水平,优化保洁工艺,减少作业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污染物,进一步改善核心区空气质量。
附件:东城区2022年园林绿化非移动源(园林机械)调查表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绿化局
2022年 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