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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日期: 2022-07-2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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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完善相关制度,坚决严控增量,逐步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成立东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周金星区长担任组长,李妍常务副区长、孙扬副区长和苏昊副区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区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负责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四个专项组分别为,区规自分局牵头的合规审查专项组,区拆违办(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的拆除专项组,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牵头的结构安全专项组,以及区消防支队牵头的消防安全专项组。

(三)主要任务

《方案》制定了5项主要任务:

1.全面动员部署及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7月完成。

包括开展全区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及技术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开展业务培训等。

2.全面排查摸底,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明确排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以及房上房、楼顶加建等。按照北京市住建委7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口径(1.0版)的通知》,“核心区平房院落内居民自建自用的一层房屋”不在排查范围。

二是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三是排查方式。包括自建房产权人自查、街道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等。

3.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以各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确保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彻底整治隐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依法拆违。明确对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二是依规鉴定。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街道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

三是加强整治。各街道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

四是强化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2层及以上新建房屋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是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

三是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

四是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

五是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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