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房征〔2016〕21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于2016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及拟征收范围内公布了《关于北京市东城区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协商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东政房征〔2016〕19号)。自2016年10月29日9时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的有关规定,拟在参选的6家评估机构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办法
1.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七标段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选定。
2.公开摇号由区征收办组织实施。
3.公开摇号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时间安排
1.
2.公开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正式发布本次摇号选定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七标段评估机构名录
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