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于2008年4月3日(星期四)前,到所报考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2008年4月6日(星期日) 考试时间:14:00-16:00 考试科目:公共知识 三、考试地点与乘车路线 考试地点: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北官厅11号 北京市第196中学(考点地图见附件) 乘车路线:乘116、44、18路公交车在北小街豁口站下车,或乘地铁在雍和宫站下车(往东)。 四、考试须知 1、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号与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后答题完毕,可提前交卷。 3、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子等),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0、请应考人员务必保存好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号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到东城区人事局网站 (网址:www.bjdch.gov.cn/n1569/n3182426/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 11、因考点内无停车场,请应考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前往。 附件:考点地图 196考点示意图.doc 东城区人事局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