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条件、标准
1、北京市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
2、小学生400元/名/年;初中生600元/名/年;高中生800元/名/年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北京市“希望之星(1+1)奖学金”项目资助的中小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或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统一编制的表格,学校或街道应保证学生所报情况属实,责任人签字,学校加盖公章;
2、学生所在学校或街道经核准后向团区委申报,团区委统一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3、团区委核实后,向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推荐待资助学生;
4、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审核确定受助学生资格;
5、捐赠者实施捐赠后,由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办理结对手续,将奖学金通过团组织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受助学生要求
1、学生收到捐款的同时应立即给捐方写信告知捐方收到捐款,并介绍本人情况及学习成绩;
2、学生上报和受助后如发生转学、升学的情况应及时通过学校上报,更改学生信息。
四、申报时间
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