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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签订东城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合同的通知

日期: 2019-05-20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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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新企业开办“一窗办理”服务模式的意见(试行)》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东城区区域特点,全面树立东城区作为首善之区,在打造高效、快捷、便利、贴心的企业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优化东城区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全市关于对企业开办流程进行整合并全面提速的总体部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重新签订东城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新的企业开办流程和标准要求,结合东城区特点,对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提出新的标准,并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向为东城区新设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的企业,均可携带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书,到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提出申请,了解新的服务标准要求,领取新的服务合同样本。

三、企业对新的服务合同确认后,可在有效工作日内,随时携带公司公章到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现场正式签订新的服务合同。

四、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按照新的标准要求,与已经正式签订新的服务合同的企业开展服务合作,未签订新的服务合同的企业暂不列入服务合作范畴。

五、2019年6月1日前未正式签订新的服务合同的企业,在有效工作日内,可随时到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进行了解咨询;对合同确认后,在有效工作日内,可随时携带公司公章到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现场正式签订新的服务合同,合同一经签订,随即进入东城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合作服务范畴。

特此通知。

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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