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首都之窗
  • 登录个人中心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移动版
  • 简繁
    • 简体
    • 繁体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魅力东城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日期: 2020-03-27 09:00     

分享:
字号:   大   中   小

东城区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机构:

为落实好《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0]3号)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疫情影响困难阶段并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

扶持在疫情期间,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

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业务领域须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高精尖产业,以及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1.对在疫情期间,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给予减免租金额30%-50%的资金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享受政策时间从2020年2月1日起算,至北京市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

3.采取分阶段补贴方式。第一阶段为2020年2月份全月,对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给予3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后续阶段视抗疫形势,适时发出二期申报征集通知。

4.同一家单位不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资金补贴,不重复享受东城区同种类别的资金补贴。

三、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市科委或东城区科信局认定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并积极配合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申报主体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4.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享受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

2.《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

5.2020年度房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区科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日期自2020年3月27日起,截止日期2020年4月10 日。

2.区科信局受理,核实疫情期间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情况,提出补贴方案。

3.区科信局征求区发改、东城园、文促中心等部门意见。

4.审核后将最终补贴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

6.区科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

六、监督管理

1.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区科信局有权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2.如发现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由区科信局解释并具体实施。

联系人:张付晓  赵伟芳   电话:84039292  

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617室

东城区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 众创空间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08.143.50:9090/

附件:

1.《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模版

2.《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模版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版

4.《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模版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

《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

模版

东城区科信局:

根据《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结合本企业实际,申请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补助资金。

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全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营业地址、主营业务、场地面积、入驻中小微企业数。本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年纳税总额,人员总数。资质、荣誉、品牌等。

2020年2月份,本企业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   家减免租金    元。详细情况见《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

现提交材料申请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助资金。

                   运营机构全称(盖企业章)

                         2020年3月   日


附件2

《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模版

(2020年2月份)

序号

中小微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面积(平方米)

原合同规定房租金额(元)

协商后的房租金额(元)

实际房租减免金额

(元)

1

2

3

4

5

                 运营机构全称(盖企业章)

                         2020年3月   日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版

东城区科信局:

本企业承诺所申报的材料,包括《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2020年度房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真实可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运营机构全称(盖企业章)

                         2020年3月   日


附件4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模版

甲方:运营机构全称

乙方:中小微企业全称

为减轻疫情对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共度疫情影响困难阶段,有利企业生存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对乙方承租房屋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具体商定如下:

2020年2月份。按照20   年签订的原合同规定,对于乙方承租的         ,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日价格   元,2020年2月份应交房租金额  元。

经协商,2020年2月份执行房租标准是每平方米日价格   元, 应实缴金额  元。

2020年2月份甲方对乙方减免房租金额   元。

.......................

.......................

......................

甲方签字、盖企业章、注明日期

乙方签字、盖企业章、注明日期     

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分中心和众创空间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党政机关标识
  •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建议意见
  • 法律声明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 3 号
  • 邮政编码: 100010
  •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10-64031118-2538

“政务微博"政务微博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 主办: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10020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730号
  • 京ICP备150271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