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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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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文物局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文物保护处文物保护管理职位1名

文物监察执法队执法管理职位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文物保护管理职位具体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历史(考古)专业;

2、具有3年以上考古、规划、旧城保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执法管理职位具体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律专业;

2、具有行政法或民法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1、请报名者于2007年10月2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zhaopinrencai@163.com

2、2007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请报名者到北京市文物局进行资格初审。(地址:东城区宽街府学胡同36号。注:宽街十字路口路北)

3、资格初审所需提供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由市文物局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市文物局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64040682

联系人:曹秋月  张德华

报名表.doc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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