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相关产品的供货、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同时提供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 (提供同城委托收款凭证,要求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的缴纳纪录)。 注:1. 投标的产品,投标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投标的电子产品须提供3 C 强制认证证书。 3. 投标的计算机设备须提供10万小时无故障运行检测报告。 4. 必须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文件要求,所投计算机设备须在以下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 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