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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奥运 学法律 “十要十不要”掀高潮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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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舒时光) 东城区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掀起以学习“十要十不要”为内容的“迎奥运、学法律”高潮。
        区司法局组织了以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社区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分别深入各街道和社区,悬挂横幅、推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表演普法节目,围绕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十要十不要”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对提高市民人文素质具有重要的宣传作用和现实意义。

迎奥运 学法律“十要十不要”

要保护奥运知识产权,不要买卖盗版制造假冒。
要遵守奥标保护条例,不要滥用奥运旗徽歌标。
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不要翻越护栏闯灯猛跑。
要服从指挥顺序而行,不要违章抢行拒绝疏导。
要美化市容保护环境,不要随地吐痰摆摊占道。
要珍惜首都文物古迹,不要污损刻划乱贴广告。
要爱护体育场馆设施,不要寻衅滋事无理取闹。
要维护赛场安全秩序,不要乱扔杂物自带饮料。
要争做文明守法观众,不要赌球倒票妨碍安保。
要提高奥运法律意识,不要违法违规影响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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