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北京市东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领导,增强认识,强化监督,统筹推进。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领导介绍类信息2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25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充分利用局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编制情况、组织机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坚持信息考核工作机制,加
强加与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以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的交流沟通,及时收集信息,准确公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东城区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利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设立东城党史百年专题,积极营造党史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查阅场所,及时公开政府公报,区各委办局信息纸质文本,方便居民查阅。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东城区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网站操作、政务新媒体相关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和具体实操知识。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我主播”活动,全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内容,利用短视频,指导网站后台操作发布,规范机构职能等栏目展示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解读,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微信服务公众号宣传内容还不够完善,影响力还不够大,缺少企业群众的参与度与配合,互动性不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继续结合北京市、东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督保障。及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查漏补缺,促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