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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7号:东城区龙潭东湖湖水水质改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日期: 2019-11-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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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5月9日至5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对东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园林绿化中心)龙潭东湖湖水水质改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区园林绿化中心对本次审计给予了积极配合。

一、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龙潭东湖湖水水质改善项目,达到北京市相关单位年度水质考核标准。通过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区园林绿化中心转变了单纯被动待检的状态,可根据实时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该项目的有效实施营造了更加整洁、洁净的园林水景观,为游客提供更加优美的游园环境;彰显了公园公益性和服务性,持续呈现优美、精致的园林水景;维护了公园水环境、美化公园景观,为游人提供了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龙潭东湖湖水水质改善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园林绿化中心按照各级政策文件要求,科学调研,认真落实,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政策及内部控制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改造效果。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中存在完工后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情况。

         (二)水质改善处理能力接近饱和,存在突发情况下水质不达标的风险。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建议区园林绿化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项目的实施管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工作程序;在项目后期运维过程中加强水质管控,加强与市区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好极端情况下的应急预案,降低水质超标风险。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区园林绿化中心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加强工作合规性管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后期运维管理,保障公园湖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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