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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2008年10月10日
 
单位职能

       
一、统一管理北京站地区的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环卫、园林、市政等各项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管理站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环境秩序、经济秩序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对北京站地区内的商业、服务业、公共交通及铁路等单位的服务质量,负有监督检查之责,搞好优质服务。
  三、做好每年春运、暑运及节假日高峰期的旅客运输秩序保障工作,确保中外旅客安全,维护北京站地区的社会秩序。
  四、对站区市容市貌依法进行管理,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创建优美环境。
  五、从北京站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或完善相关的治理措施。
  六、协助市、区规划部门完善北京站地区整体建设,强化以旅游服务为主的整体功能,促进北京站地区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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