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2008年文明安全工地”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工地,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集中全力办好一届出色的奥运会,我市各项建设任务都积极紧张地加快了建设步伐。为做好今年文明安全工地的创建、评审活动,根据市建委的具体部署安排和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5月5日止为创建文明安全工地工程接受申报时间。请属地内的在施工地的总包施工企业根据本单位创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5日前提交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进行初审。
填写《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请表》时请按照申请表格下方的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其中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应根据施工许可证项目内容和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名称准确填写,工程地点应详细具体,施工许可证号和开工竣工日期必须按照施工许可证项目内容如实抄录,施工部位和已完成工作量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层数或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造价。
达标考核评定栏企业不必填写,由区建委初审检查确认填写。企业所申报的创建工程必须按照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申报。
二、区建委收到施工企业上报的《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申报表》将按照京建施〔1998〕1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进行考察评审,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盖章,一份留存备查,另一份报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区建委评审意见及时告知创建工程。得到考核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工程现场明显处设立“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志牌,提请社会公众监督。创建标志牌由施工单位按照市建委的统一式样和文字规定自行制作。
三、市建委计划于五月中旬开始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建工程进行专业检查。由市建委牵头联合区县建委抽调专业人员编组成若干检查小组,按照区域管理,分片组织检查验收,检查评审结果整理后将公布。
四、今年是奥运之年,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活动要全力配合保稳定创和谐办奥运的中心工作,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紧组织安排,具体问题请与区行管处安全监督站联系,也可直接与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联系。
区安全监督站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64251116
市建委施工处联系人:杨纯仪 联系电话:63985792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