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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用血情况
 
 
备案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用血情况
备案项目编号: DCHXSDWSH002-2002
备案项目依据:
     1、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公民献血用血管理办法
     2、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加强医院用血微机管理的通知》
备案收费依据: 免费
总 时 限: 即时

一、受理

  条件:备案医疗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市医院用血月报表》
     2、《北京市病人用血登记表》
  标准: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对临床医疗用血实行审批制度。
     2、申请输血者应由经医疗机构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医疗用血申请单》等有关文书,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3、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用血情况,即《北京市医院用血月报表》和《北京市病人用血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所在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备案。
     4、医疗用血单位血库必须配备微机、打印机,设专人管理。统一使用《北京市医院用血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本岗位责任人:血液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报备材料。
  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 即时

二、审定

  标准:按时、真实、完整报送各类报表和计算机数据盘,准确率100%。
  本岗位责任人:血液管理办受理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目标进行审定,并将本月报备材料汇总,报上一级血液管理部门备案。
  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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