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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认可书(审批)
 
 
审批项目名称: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认可书(审批)
审批项目编号:DCHXSAWSH004-2002
审批项目依据:
    1、《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
    2、《北京市建筑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 
    1、京价(涉)89第53号文
    2、京价(1998)第383号文
    3、京价(收)字(1994)第299号文
审批时限:21个工作日

一、受理(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条件:
  申办市场卫生许可证的,申办人须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法人代表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 租赁协议);
  3、建设项目立项时,报送含有职业卫生专篇的立项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的材料;
  4、经营场所、场地的平面设计图;
  5、设计开展的职业危害项目;
  6、填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申请书》;
  标准:建设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综合监督二科主管卫生监督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材料齐全者领取《建筑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综合室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标准:
    1、正确填写好《建筑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本岗位责任人:综合监督二科主管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初审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设计图纸其他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制作建设项目审查认可书,准予施工。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得施工。直至改进合格。
    时限:10个工作日。

三、验收

  建设项目相关材料修改后,申办人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职业复核。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有关资料进行施工前的全面审查。
  条件:
  1、建设单位按初审认可的图纸施工完毕;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规范完整;
  3、验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审定人员
  工作标准:
  1、全套申办材料符合受理要求;
  2、将申办材料装订成册;
  3、制作、核发的文书完整、准确、有效;
  4、通知申办人有关事项及时、准确;
  5、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进行登记,并通知申办人领取《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申请书》并进行登记。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其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人。
  3、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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