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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医师辞退、开除等事项
 
 
审批项目名称:注册医师辞退、开除等事项
审批项目编号:DCHXSDWSH003-2002
审批项目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1999 年第 5 号)
审批收费依据:免费
审批总时限:即时

一、受理

    
条件: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单位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 30 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办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证明材料;
    2、注册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岗位责任人: 医政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受理标准查验报备材料。
    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 即时

二、审定

    标准:按时、真实、完整报送
    本岗位责任人:医政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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