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介绍
|
通知公告
|
机构设置
|
单位职能
|
领导成员
|
办事指南
|
行政许可
|
表格下载
|
动态信息
|
政策法规
|
健康文摘
|
医疗机构查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卫生局
>
办事指南
> 正文
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须知
申办(单位)人提交申请执业登记所需的文件
1、医疗机构现场验收合格表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内容包括: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服务方式;诊疗科目;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职工人数;主要医疗仪器设备
4、填写《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审报表》
5、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6、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8、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9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疗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药剂管理制度;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消防治安管理制度等
10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质材料(身份证、离、退休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在行医期间无违纪行为证明),开设门诊部级以下类别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全部医务人员的有关资质材料
11、开设门诊部级以下类别医疗机构还需提供附设药房(药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12 、有关医疗废弃物处理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3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批依据:
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收费: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复审、审定、送发、校核、核发。
审批时限:
30 个工作日
承办责任人:
医政科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010-65258800转8102
受理地址: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宝街52号)
国家政府网站
外交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经贸委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水利部
外经贸部
卫生部
国家计生委
文化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气象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
首都之窗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商业委员会
市教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规划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统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水利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农业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文物局
市旅游局
市体育局
市园林局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信访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市物价局
市粮食局
市乡镇企业局
市监狱管理局
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市中医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北京区县网站
东城区
西城区
宣武区
朝阳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昌平区
通州区
房山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崇文区
门头沟区
海淀区
延庆县
顺义区
密云县
东城区热点链接
组织部
文化委
统计局
药监局
工商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城管监察大队
残联
皇城艺术馆
>
国内外好友街区
美国纽约第五大道
韩国汉城明洞大街
新加坡乌节路
英国伦敦牛津大街
澳大利亚悉尼皮特大街
日本东京都新宿区
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
C
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