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对本地区交通战备工作行使管理职能。
二、对本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和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本地区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三、根据北京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要求,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应急交通保障方案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组织实施交通保障。
四、负责本地区国防交通潜力调查和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国防交通信息资料。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六、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研工作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本地区交通战备干部和交通保障队伍的训练、演练。
八、完成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区、县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田宁
电话 8400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