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组织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空防震减灾自救知识宣传教育。
七、完成市、区政府布置的法制工作任务。
八、负责东城防空防灾信息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 陈紫东电话 8400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