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刘立新
联系电话:64021045
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本区行政机关和区属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