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 责 人:王宏涛 联系电话:64021371 职责范围: 一、负责处理公文、信息、议案、建议、提案; 二、负责起草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文字材料; 三、督办审计业务,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复核把关; 四、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六、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审计调研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组织区委、区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政正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 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领导干部及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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