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批复》(京编办行[2004]136号)和东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区政府有关机构调整与设置的通知》(东文[2004]27号),组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简称区城管监督中心)。区城管监督中心设6个职能部室和呼叫中心。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法制和信访工作;负责接待联络、会议组织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以及各项经费和资金的预算和使用、车辆和装备的使用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调研室
负责组织有关城市管理课题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为制定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及材料;负责阶段性工作及典型经验的总结;负责撰写本中心工作大事记、地方志、年鉴等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本中心人力资源、薪酬福利、考勤、劳务、考核奖惩、招聘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内部工作情况的监察等工作。
(四)宣传教育部
负责区委、区政府会议贯彻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监督中心对外宣传、编发工作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学习的组织安排;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监督考评部
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的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调度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进行监督考核,在一定周期内对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流程评价和个人评价。
(六)监督员管理部(下设3个城市管理监督员中队及10个城市管理监督员分队)
负责对监督员中队、分队及所属的监督员进行管理;负责监督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调配、日常考核、装备配备等工作;统筹协调调度各监督员中队、分队的工作。
(七)呼叫中心
负责接叫、录入城市管理的问题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分析、分类、处理、立案、销案;负责监督中心信息传递系统、信息处理系统的调试、日常维护与管理;对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更新和分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