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粮食收购审核
事项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东城区区域内企业
办理条件: 1、提交具有统一格式的《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书》;
2、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新设企业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能够证明筹措资金能力的有效书面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6、有关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确认—实地考核—上报—告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区商务局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流通管理科
办理地点: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邮 编: 100005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 65258800—8250
网上表格下载:此项目不需填报表格
网上办理情况:否
监督电话: 65131421;64014660(区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