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项目编号:FWF-18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承办部门:区(县)国土分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证件名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合同的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3.抵押合同期满,续签抵押合同的;4.依法继承土地抵押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