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换证登记(除军产、保密产)项目编号:FWF-21子项名称:换证登记(中央在京单位用地)子项编号:FWF-21-1 责任部门:国土资源部承办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及各区(县)国土分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证件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土地证书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