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除军产、保密产)项目编号:FWF-15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承办部门:区(县)国土分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证件名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4.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