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编办)是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区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起草本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报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上述机关的内设机构。
5、统一管理本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6、负责核定本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7、负责审核报批本区相当正副处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管理相当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8、负责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区域内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9、统一管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10、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11、负责承办机构编制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工作人员及其分工
(一)区编办领导
区编办主任(区人事局局长兼):王志亮
区编办调研员、专职副主任:胡冠华
(二)工作人员
周 敏(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区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牛新梅(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区属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李雪松(科员) 主要负责区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各项登记及日常管理
五、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什锦花园胡同 26 号 206、207 室
联系电话:机构编制管理 64002799
法人登记管理 6404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