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体育局监察科在局党委、纪委领导下,主管全局的监察工作。
监察工作主要按照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局的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纪政纪、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等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纪监察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对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负责检查局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负责协助领导做好调查处理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负责依据上级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负责依据上级要求和本局实际情况拟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六、负责配合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负责依据上级要求做好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八、负责依据上级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九、负责本局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组织建设、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订党风廉政先进评比表彰办法并依据表彰办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一、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
十二、负责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完成区纪检部署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东城区体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