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体育局 > 机构设置 > 正文
学校体育科
  2007年10月05日
 
  1、审批二、三级运动员

   2、负责中、高考体育特长生的审核
 
   3、配合教育部门在全区中小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幼儿体育工作

   4、负责管理和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

   5、负责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中小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业余训练工作  


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凡是在我国正式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项目,运动员达到该项目等级称号所规定的技术标准 
 
 2、运动员达到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提供运动成绩证书,比赛成绩册和经过相应裁判签字的成绩证明 等向所属单位申请,报请相应体育局批准。 

 

  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审批收费:收工本费10元(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