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性票据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综[2005]9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东城区财政局、东城区国家税务局、东城区地方税务局反映。东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徐惠芬; 联系电话:64153630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联系人:侯晓义;联系电话:65133578东城区地方税务局联系人:牛远; 联系电话:64297575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财政性票据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综[2005]933号).doc 东城区财政局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