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会计秩序,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京财监督[2007]1112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07年6月至2007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区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市局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今年我区的检查范围为部分区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准确,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必要时,可对被查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二)市区联动专项检查:北京市建委“平改坡专项资金”、北京市卫生局“卫生体系建设资金”,此两项资金作为市和区、县财政局上下联动检查项目。 (三)对2006年检查过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改检查。 三、组织方式: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区财政局负责东城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汇总工作,独立处理处罚、独立发布公告,并向北京市财政局报送总结、报表、调研等相关材料。 四、检查要求: 区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