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财政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重新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的报告
2007年08月31日
 

东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有效,我局对2006年9月份经区政府公布的东城区财政局239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调整。其中:删除了行政处罚事项8项、没有实质性备案的其他事项19项;增加了财政部新出台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2项、其他事项29项;增加行政裁决事项1项。
调整后,我局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0个,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0个,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0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48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244项,其中行政处罚118 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22项。
  特此报告。   
  附件:1.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2.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3.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条款清理结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