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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08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行[2007]93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改革是实现和谐机关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立节约型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请各单位从讲政治、顾大局,从加强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抓好落实工作。要切实加强差旅费管理,制定单位内部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差旅费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出差的人次和支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改革。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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