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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
2008年04月07日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局

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

 

东财采购[200544

 


 

关于规范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东城区的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东城区财政部门是东城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采购办),负责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聘资格审定工作。

(三)负责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教育、培训工作。

(五)对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二、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东城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评标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参与制定招标文件的专家,不得作为该招标项目的评审专家。

三、除本通知和有关文件另有规定外,参加东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必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否则,评审结果无效。抽取顺序及要求如下:

(一)东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首先应从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遇有产品特殊,东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无法满足要求时,从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对技术复杂、专业要求高的项目,上述专家库都无法满足时,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通知》要求推荐,经区采购办同意后产生。

(四)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翟  勤、索彦军

联系电话:64164817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局)
(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

 

二OO五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财政  政府采购  管理  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5年3月10印发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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