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受财政局委托,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款(物)收据、银钱收据及《购领证》的发售、核查、销毁和保管等工作;落实有关规定,参与检查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违章行为的检查报告,按财政局的批复办理处罚事项。
联系电话: 6415 3627 传真: 6415 362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MO6室 邮政编码:100027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
主 任 侯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