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根据《会计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建议;负责本区会计委派工作;制订会计工作规章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会计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资格许可;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联系电话:85114881, 65133910 传 真:85114881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M12室 邮政编码:100027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