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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委认真研究文物保护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为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2008年度的文物保护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平安奥运、文物平安”的工作目标,按照区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市文物局、区烟花办的要求,针对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特点,文委认真研究部署文物保护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区文委执法人员分成三组,按区域划分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向文保单位发放禁放宣传标识400份,要求各管理使用单位春节前在本单位内部及周边张贴,同时做好文物周边居民的禁放宣传。检查灭火器具,制定应急预案,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巡视检查,落实禁改限规定,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区文委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对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禁放区域,组织人员24小时进行巡视看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此期间,区文委领导和执法人员将对重点单位进行巡查,与各文物保护单位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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