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科技发展计划的制订、下达、区科技进步奖评定工作,区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年检工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类社会团体和科技类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审、年检工作。
四、负责研究制订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向科技企业宣传贯彻科技体制改革和鼓励科技创新的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六、负责东城科技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工作。
七、负责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