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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常用计量单位的表示
2007年06月07日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预包装商品,其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有质量g(克),kg(千克),体积L(l)(升)、mL(ml)(毫升)和长度mm(毫米)、cm(厘米)、m(米)。
  1、标注计量单位时可以使用单位符号,也可以使用单位的中文名称。如,净含量500 g或者500克。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来标注。如,净含量500 g。
  2、计量单位的符号一律用小写字母来表示。体积升的符号L例外,升的符号可以使用大写,也可以用小写。如: g,kg, L(l)、mL(ml)mm、cm、m。除升的符号L外,计量单位的符号使用大写字母是错误的。
  3、计量单位的符号一律用正体字母表示。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规定,计量单位的符号用正体字母表示,量的符号用斜体字母表示(H例外)。如果把计量单位的符号印成斜体,则与量的符号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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