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公告》通知
根据《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京政发[2004]7号文件,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2007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包括IC卡)年审工作,将从2008年3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年审范围:
全区2007年12月31日前领取(包括换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包括IC卡)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按要求参加二00七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持有东城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包括个体户)无须参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但仍应及时办理代码证书延期和信息变更手续。
二、年审时间:
年审受理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
三、年审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各类组织机构应根据不同的机构类型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必须为A4规格纸张)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
2、批准成立证书或文件(所提交的批准成立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审);
(1)机关:批准机关成立的文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函复印件;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其中:港、澳籍人士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台湾籍人士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6、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须提供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提供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年审报表(可在申报年审时领取或从网上下载http://www.12365.net.cn);
东城区代码年审受理地点:
东城区金宝街52号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23、24号窗口。
乘车路线:24、674路在禄米仓站下车。
四、年审期间新办、补办、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照常办理。
请东城区参加年审单位按公告要求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代码年审手续的,将按照《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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