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数字东城部门子网站群 > 东城区劳动局 > 办事指南 > 社保中心 > 正文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恢复缴费
 
 
 

事项名称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恢复缴费

主体部门

  

法律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参保单位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空表

范本

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交办理单位恢复缴费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办理单位中断缴费后,如需继续缴费,应办理恢复缴费手续。

办理流程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交相关证件和所需材料申报审核予以恢复

办事指南

<详细流程>

服务指南

办理时间:每月6-25

办理岗位:2号、3号窗口社会保险登记岗

Copyright?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市东城 区政府 版权所有
东城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