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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请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一、办事流程:
  1、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书面材料;
  2、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并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
  3、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到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4、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首创担保公司联合审核;
  5、银行审核,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发放贷款。
  二、提供材料:
  1、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
  2、出资人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企业出资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北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的其中一种;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办公场所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10、企业决定申请担保贷款的股东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书;
  11、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12、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包括保证金或抵押物的资产产权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签字的《个人连带责任承诺书》,以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措施的,需要提供抵押物的产权人夫妻双方签字的同意抵押《承诺书》,结婚证或单身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3、上年度及当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4、自有资金不低于贷款额度30%的证明;
  15、出资人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需提供由存档机构出具的个人档案存档证明;
  16、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7、企业招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8、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9、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20、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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