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如下:
(一)《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二)就业登记申请书。
(三)《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
(四)区县职介中心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提档通知单》。
(五)失业人员凭《提档通知单》,《求职证》在街道提取人事档案。
(六)失业人员提档后签订委托《存档协议书》
(七)凭《存档协议书》,《就业登记卡》上加盖公章招聘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