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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程序
 
 

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如下:

(一)《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

(二)就业登记申请书。

(三)《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

(四)区县职介中心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具《提档通知单》。

(五)失业人员凭《提档通知单》,《求职证》在街道提取人事档案。

(六)失业人员提档后签订委托《存档协议书》

(七)凭《存档协议书》,《就业登记卡》上加盖公章招聘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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